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劳动经济学院的前身劳动经济系是我国第一家获得同类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自1979年以来已培养硕士研究生和在职研究生数百人,现有一个博士后流动站、一个博士点和四个硕士点,有在校研究生400余人(北京地区)。
为满足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管理人才的需求,缓解经济跨越发展中日益突出的人才瓶颈制约,使更多的有志之士能够实现成为高级人力资源管理专门人才的渴望,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烟台市人才服务中心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在烟举办2005年“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研究生课程班。
一、学制
两年(含论文答辩时间半年),利用周末时间和部分工作时间于烟台进行集中授课。
二、招生对象
报考人员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三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下,凡在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组织人事、劳动管理及其他有志于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报名方法及费用
1、从即日起开始报名,填写《研究生课程班报名表》(一式两份),同时交纳学费和报名费共计壹万叁仟陆佰元整(¥13600.00)(含测评师费用1000元)、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二寸免冠照片各2张。
2、开学前退学者不退报名费,开学后中途退学者视为自动退学,恕不退还学费与报名费。申请硕士学位者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缴纳考试费及论文答辩费。
四、教学与课程设置
1、学位课(7门):马克思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人力资源管理学。
2、必修课(5门):人事管理学、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组织行为学、心理测量学。
3、讲座:根据需要灵活安排。
五、证书
1、经过一年半课程学习考试全部合格证者,颁发“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书”。
2、考试合格、论文答辩通过,并符合有关条件者授予“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六、申请硕士学位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与学士学位,工作3年或以上。
2、取得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外语水平及专业综合水平统一考试合格证书。
3、参加首都经贸大学研究生部组织的七门学位课题库考试,并且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含70分),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
4、受理学位申请的时间、办法、题库考试具体安排,硕士论文答辩程序及各项收费标准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有关规定执行。
七、报名地点:
烟台市人才服务中心培训测评科(南大街61号人才市场311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6683249 |